证券代码:688078 简称证券: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龙软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这次会议有没有被否决的提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
(2)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河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008室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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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毛善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郭俊英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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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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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1属于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权数量的一半以上表决通过。
2、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玉梅、朱冰倩
2、律师见证结论:
召集、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北京龙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龙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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