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简称证券:南亚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93
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改变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法和延长募集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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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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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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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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