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2023年12月22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大连达利凯普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12月22日(T+2)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放弃网上投资者认购部分股份、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
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当时,发行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达利凯普”)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4、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根据《大连达利凯普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2023年12月21日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达利凯普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彩票仪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主持。在深圳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证。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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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中标号3868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500股达利凯普A股股票。
发行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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