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的股东黄松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8月10日,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HBP2023-062)。黄松先生计划在2023年9月2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近日,公司收到黄松先生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实施情况的通知书》,得知其减持期满。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股份累计减持11、883、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2%,实际减持金额未超过计划减持金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黄松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计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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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涉及的黄松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此外,自2019年5月10日本公司首次披露《简单股权变动报告》以来,黄松共减持37、603、9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9%。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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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黄松股份减持计划已按有关规定预披露,符合《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变更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满。黄松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披露的减持意向和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规定金额。
3、减持的股东黄松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未来的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股东股份减持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请投资者合理投资。
三、备查文件
1、黄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号:HBP2023-088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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