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号:临2023-04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上海东方路3261号公司223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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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朱晓怀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未出席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职监事3人,出席2人,未出席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孙厉先生出席了会议;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子公司出售船舶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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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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