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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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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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后(含股权登记日)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本次股息,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本次股息。
2)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基金分红情况。
3)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
4)其他通知事项
股息引起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风险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宜性,理性判断,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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