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0
佳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刘新荣董事长因工作原因在网上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当场主持会议。经过一半以上董事共同推荐,刘新仁先生主持了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新仁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订《嘉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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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增加筹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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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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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议案一是通过特别决议的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要求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秦桥先生,王媛媛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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