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股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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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思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新利出席会议,总工程师徐利红未能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实施废极片和电池资源回收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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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筹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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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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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已获批准;议案 1、议案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琳琳律师、黄佳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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