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权公示序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7月2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1、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
2、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李刚老先生组织;
3、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及其决议方与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董铭彦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东会提案3归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此次股东会提案1-2归属于普通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3、此次股东会提案1、2、3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方本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建军、张家玉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及决议程序流程等均达到我国法律体系、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敏芯微电子技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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