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嘉实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10月16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增加嘉实财富作为代销机构,参与嘉实财富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以在嘉实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下列基金的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
国联安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359、C类001654)
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基金代码:004076)
国联安鑫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鑫乾混合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081、C类004082)
国联安愿景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愿景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智能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智能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核心资产战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核心资产混合;基金代码:006864)
国联安新技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技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沪深300ETF联接;基金代码:A类008390、C类008391)
国联安匠心科技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个月(基金简称国联安匠心科技持有混合型一个月;基金代码:011599)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代码:01194)
国联安上海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连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海商品ETF连接;基金代码:C类015577)
国联安气候变化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气候变化混合;基金代码:A类016635、C类018681)
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16962、C类016963)
国联安新蓝筹股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蓝筹股红利一年定期混合;基金代码:008878)
投资者可在嘉实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下列基金认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国联科技创新混合证券投资基金(LOF)(资金简称: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LOF);基金代码:501096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固定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固定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个认购日、扣除金额和扣除方式,指定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的资本账户自动扣除,并在每个认购日提交基金认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构成对基金日常认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在处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投资者仍可进行日常认购和赎回业务。
1、适用于投资者
基金固定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到嘉实财富营业网点或通过嘉实财富认可的验收方式申请固定投资业务。具体验收网点或验收方式见嘉实财富分公司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嘉实财富管理的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4、申请方式
(1)申请固定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开立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人员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嘉实财富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嘉实财富各营业网点或嘉实财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嘉实财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固定投资业务。具体程序请遵循嘉实财富的规定。
5、扣款方式及扣款日期
投资者必须遵循嘉实财富的基金固定投资业务规则,指定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根据嘉实财富规定的日期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嘉实财富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展固定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除金额。具体最低认购金额符合嘉实财富的规定,但每月至少不得低于100元(含100元)。
7、固定投资业务认购费率
适用于固定投资业务的认购率与相关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认购率相同。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除日为基金认购申请日,认购股份按当日(T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计算。认购股份将在T+1工作日确认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股份确认查询的开始日期为 T+2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必须将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凭证带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嘉实财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业务变更。具体程序遵循嘉实财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业务时,必须将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凭证带到嘉实财富申请终止业务。具体程序符合嘉实财富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符合嘉实财富的具体规定。
三、转变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转换为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另一个开放式基金股份。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收费模式相同。
1、计算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认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费率为零。如果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布。
(2)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之间的差额按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之间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认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认购率-转出基金的认购率),0 ],也就是说,转入基金的认购率减去转出基金的认购率,如果为负,则为零。
前端股份之间转换的认购差额费率以转让金额对应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率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基础。后端股份之间转换的认购差额费率为零,因此认购差额费率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让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认购补差率/(1+认购补差率)
(1)转入基金的认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认购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认购补差费
(2)转出基金的认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认购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股份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认购率和转出基金的认购率以转出金额为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转型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股份为单位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让的基金必须可赎回,转让的基金必须可认购。
(2)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于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T日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有效性。T+2日后(含当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交易情况。
(4)目前,上述单一基金转换业务的每次申请原则上不得少于100个基金份额;如果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因基金转出业务而小于100个,基金管理人应一次性全额转出交易账户中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单次转账申请不受转账基金最低认购限额的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和转让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请份额和转让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的资产组合决定全额或部分转出,并确认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的比例相同。部分确认转出申请时,未确认的转出申请不予顺延。
(6)目前,前端收费模式下原持有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以各有关基金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公司在嘉实财富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是嘉实财富已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公布。
四、优惠活动计划
1、优惠活动计划
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办理上述基金认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享受基金认购费率10%的折扣,基金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上述优惠费率。请参阅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开业时间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自2023年10月16日起实施,活动结束日期以嘉实财富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细节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电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嘉实财富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
网站:https://www.harvestwm.cn/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公布嘉实财富部分基金的认购、赎回、定期固定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未来,如果嘉实财富代理公司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布。
2、本公告涉及上述基金在嘉实财富基金销售业务中的其他未知事项。请遵守嘉实财富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数据总结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特定基金业绩的保证。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取款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而简单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
销售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和《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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