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号:2023-035
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苏成兴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经核实,发现部分年度报告需要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第四节 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证券监管机构近三年处罚的说明。
更正前:
近三年来,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如下:
1、《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5号):公开谴责江永康、王国忠、华伟云、魏莉,公开认定江永康、王国忠、华伟云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批评姜义平、姜建红、王正海、宋超、刘斌、王玲。
2、《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65号):公开谴责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批评姜义平、姜建红、刘斌、宋超、王凌。
3、《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64号):对陈劲杉、顾静娟、吴仕英进行监管警示。
4、《行政处罚决定》({2022}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2022}12号):警告江永康、王国忠、华伟云,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警告江建红、姜义平、王正海、陈劲杉、吴世英、顾静娟,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华伟云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令措施。
5、《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兴及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59号):批评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
更正后:
近三年来,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如下:
...
6、《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22号):通报批评江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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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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