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91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的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15日:00一16:30
●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投资者可收集会议问题:00前登录上海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nbmnh@menovopharm.com提问。在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方便投资者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2023年9月27日,该公司计划 下午 15:00一16: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2023年半年度业绩简报会以网络互动的形式举行,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说明会的类型
投资者简报将结合视频和网络互动举行。公司将根据2023年半年业务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15日:00一16:30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上海证券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与者
董事长:姚成志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高峰
独立董事:包新民
四、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27日15日:00一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16日: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bmnhnhnh@menovopharm.com向公司提问。在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87916065
邮箱:nbmnh@menovo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90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1号楼12A层1号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应高峰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健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计划业绩指标基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议案所涉及的相关股东:与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有关的股东已避免表决。
3、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培琪、李宜谦
(二)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宁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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