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示序号:2023-045
可转债编码:127081债卷通称:中旗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下一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期间从此次开启调整要求的次一交易时间(2024年1月8日)再次开始计算,再次起算日期和相关公示更改前同样,未产生变化。此次更改不会造成对投资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亦始终不变投资人预估。
一、更改说明
公司在2023年6月29日公布了《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36,下称《提示性公告》),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公布《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下称《不向下修正公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38,下称《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执行实现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中,并适当调整了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30.27元/股调整至30.17元/股。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转股价格测算依次进行统计规定,若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和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因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没有按照上述情况《募集说明书》规定依次进行统计分析,2023年6月9日归属于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当天收盘价为25.73元/股,按转股价格调节前30.27元/股来计算,该交易时间不符合小于本期转股价格30.27元/股的85%(即25.73元/股)的情况。
除2023年6月9日外,企业《提示性公告》《不向下修正公告》和《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布的碰触往下调整情况的有关时间区段均达到股市收盘价格低于本期转股价格85%的需求,因而碰触往下调整情况的有关时间区段应相对应延期一天(即2023年6月29日为股市收盘价格低于本期转股价格85%的第十个工作日,2023年7月6日为股市收盘价格低于本期转股价格85%的第十五个交易日内,2023年7月7日给下一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期间当日)。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旗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相关日期区间的议案》,全体人员执行董事一致同意修定《提示性公告》《不向下修正公告》和《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碰触往下调整情况的有关时间区段,确定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却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的事宜,且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从2024年1月8日逐渐再次开始计算,若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支配权。
现将以上声明中一些内容给予更改,详细如下:
二、更改具体内容
(一)《提示性公告》
更改前:
一、特别提醒:
5、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已经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
二、有关中旗可转债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要求的详细说明
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企业股票已经有1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
更改后:
一、特别提醒:
5、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9日,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已经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
二、有关中旗可转债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要求的详细说明
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9日,企业股票已经有1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
(二)《不向下修正公告》
更改前:
特别提醒:
1、截止到2023年7月5日,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已经出现了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况,已开启“中旗可转债”(可转债编码:127081)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2、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六个月(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
三、关于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内容
截止到2023年7月5日,企业股票已经出现了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况,已开启“中旗可转债”(可转债编码:127081)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股东会根据对公司长期稳步发展与实际价值的自信,经充分考虑企业的相关情况、股票走势、市场情况及“中旗可转债”尚余续签很长等诸多要素,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六个月(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
更改后:
特别提醒:
1、截止到2023年7月6日,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已经出现了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况,已开启“中旗可转债”(可转债编码:127081)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2、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六个月(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
三、关于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内容
截止到2023年7月6日,企业股票已经出现了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况,已开启“中旗可转债”(可转债编码:127081)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股东会根据对公司长期稳步发展与实际价值的自信,经充分考虑企业的相关情况、股票走势、市场情况及“中旗可转债”尚余续签很长等诸多要素,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六个月(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
(三)《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改前:
董事会允许公司本次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六个月(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从2024年1月8日逐渐再次开始计算,若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支配权。
更改后:
董事会允许公司本次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六个月(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从2024年1月8日逐渐再次开始计算,若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支配权。
除了上述更改具体内容外,原公示其他内容保持一致。
三、此次更改产生的影响
企业股票2023年7月6日(第十五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为25.31元/股,再次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达到“已经出现了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况”。公司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下一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期间从此次开启调整要求的次一交易时间(2024年1月8日)再次开始计算,再次起算日期和相关公示更改前同样,未产生变化。此次更改不会造成对投资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亦始终不变投资人预估。
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公示文件编制数据审核,提升信息公开品质,防止此类情况出现。因此次更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认为诚挚的歉意,烦请广大投资者原谅。
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示序号:2023-046
可转债编码:127081债卷通称:中旗可转债
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1、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8月22日,以口头通知、提前通知及书面形式送达的方式传出。
2、此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厅以当场及通讯表决融合方法举办。
3、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人,在其中独董张利、刘泽荣、胡云林以通信方式列席会议。
4、此次会议由老总周军老先生组织,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5、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决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旗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相关日期区间的议案》
决议结论:7票赞同,0票抵制,0票放弃。
企业整体执行董事一致同意修定《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碰触往下调整情况的有关时间区段,确定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却不往下调整“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的事宜,且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从2024年1月8日逐渐再次开始计算,若再度开启“中旗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中旗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支配权。
实际提案具体内容请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中旗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相关日期区间的更正公告》(公示序号:2023-045)。
三、备查簿文档
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省中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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