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示序号:2023-101
债卷编码:127070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要求前提下,应用不得超过50,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期满偿还至募资专户。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2)。
公司在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在保证不受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前提下,应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期满偿还至募资专户。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5)。
使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内,企业通过科学安排,资金运营优良。
公司在2023年8月16日提早偿还了早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53,000万余元,详情如下: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偿还情形
结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正常的推进进度,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公司拟进一步使用闲置不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上市企业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仅限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应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已偿还上次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因此公司在2023年8月16日将早期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资50,000万余元所有偿还至募资专户。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偿还情形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基本建设要求,提早偿还3,000万元至募资专户,剩下的4,2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将于期满以前偿还。
企业已经将上述偿还情况通知了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
在相关受权额度及时间内,企业具体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95,000万余元。截止到2023年8月16日,企业累计偿还53,000万余元(在其中50,000万余元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资;3,000万余元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资),剩下的4,2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将于期满以前偿还。在这段时间如遇到募资专用型余额无法满足募资正常的收取的状况,企业将依据实际需求将刚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提早偿还至募资专户,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后期,企业将依据募投项目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实体经营所需资金安排,有效生产调度募资的应用,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基本建设前提下,适当提升募资的使用率。
特此公告。
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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