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8,641,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兴”)持有公司股份5,325,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华兴创投、华兴新兴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641,243股和5,325,381股。截至2023年8月14日,华兴创投、华兴新兴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2023年8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华兴新兴《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兴创投、华兴新兴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兴创投、华兴新兴因自身原因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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