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序号:临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市华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允许公司终止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下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同时向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撤销有关申报文件。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8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与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华鑫证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向上海交易所递交了《关于撤回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办理撤销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申报文件。
公司在2023年8月11日接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终止对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566】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相关规定,上海交易所确定停止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审核。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华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12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