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示序号:2023-58号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不会有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2023年8月10日15:00;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8月10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法: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方法
3、会议召集人:股东会
4、会议主持:老总龚道夷
5、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合规管理。
二、大会参加状况
(一)公司股东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6人,意味着合理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257,985,806股,占公司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5199%。在其中:
1、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人,意味着合理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256,815,306股,占公司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3815%。
2、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26人,意味着合理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1,170,500股,占公司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385%。
(二)中小投资者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2人,意味着合理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12,294,900股,占公司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1.4545%。(中小投资者就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管理层及其独立或是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三)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一部分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股东会,企业整体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股东会。广东省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此次股东会并且对此次股东会的举办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下列提议:
1、表决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257,736,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032%;抵制2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968%;放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2,0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9691%;抵制2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0309%;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此提案经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此提案得到根据。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二)印证侓师名字:林婕、黄俊
(三)总结性建议: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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