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证券简称:晋控电力公示序号:2023临-034
我们公司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公示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会议召开期内并没有提升、变动提议,已通过所有四项提议。
2.此次股东会议决议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8月10日早上9:00
(2)互联网投票选举时长:2023年8月10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早上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至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太原晋阳街南一条10号晋控电力15楼1517会议厅。
3.举办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企业董事长刘会变成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7.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35人,意味着股权1,404,206,16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5.6364%。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2人,意味着股权1,389,683,81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5.1644%。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33人,意味着股权14,522,35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720%。
8.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印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了董事会递交的议案:
提案1.00有关为下属子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01,769,87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265%;抵制2,436,29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735%;放弃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086,06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3.2239%;抵制2,436,29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7761%;放弃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根据。
提案2.00有关为山西临汾热电公司给予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01,769,87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265%;抵制2,436,29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735%;放弃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086,06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3.2239%;抵制2,436,29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7761%;放弃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根据。
提案3.00有关为同达热电公司给予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01,769,87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265%;抵制2,436,29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735%;放弃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086,06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3.2239%;抵制2,436,29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7761%;放弃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根据。
提案4.00有关聘用财务决算报告和内控审计组织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02,009,35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436%;抵制2,086,80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486%;放弃110,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7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325,548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4.8729%;抵制2,086,80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3696%;放弃110,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7575%。
决议结论: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山西省华炬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安燕晨余丹
3.总结性建议:股东会集结、举办、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资质、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十届四次股东会决议;
2.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3.山西省华炬法律事务所开具的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晋能控投山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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