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卓锦股权公示序号:2023-033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浙江省卓锦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中安润信(北京市)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中安和汇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津市中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548,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以上股权均是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并且于2022年9月16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2023年1月4日,企业公布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天津市中安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2,685,547股,拟减持股票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总计不得超过2.00%,高管增持期间为本公告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
企业于近期接到公司股东天津中安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8月1日,天津市中安已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此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已期满,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
注:截止到2023年8月1日,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时限早已期满,减持计划期内,天津市中安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此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天津市中安根据自己的必须、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分辨开展的减持计划。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卓锦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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