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0日
(2)股东大会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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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郭健先生主持。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孙俊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监事11人,出席9人,监事刘涛先生、张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国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股息回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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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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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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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案名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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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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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园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书瑶、李博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嘉园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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