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简称证券: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83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及回购计划内容
2022年10月19日,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议案》。2022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报告》(2022-092)。股份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类型
本次回购的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范围
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已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根据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为29.94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3年6月15日(股权分配除息日)。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含),不得低于1.6万元(含)。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00万股(含)。根据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94元/股(含),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020、040股(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
(六)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详见《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2-102)。
(2)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020、030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上限,即回购方案已完成。实际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了1002003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最高购买价格为21.65元/股,最低购买价格为16.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6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或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9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希成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28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变更股份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此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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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公司2022年实现的业绩不符合相关终止限售期的要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3、208、800股有限售条件股已于2023年7月17日注销。
五、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实际上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了10020030股股份,所有股份都将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股权激励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依法取消股份回购,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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