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77 简称证券: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3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以书面签名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0日,本行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11名表决董事和11名实际表决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调整的议案》
投票:有效投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特别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谢文辉为主席,隋军、胡淳、张桥云、毕茜为主席;
风险管理委员会:隋军为主席,张培宗、辜校旭、张桥云、毕茜为主席;
审计委员会:李嘉明为主席,胡淳、张桥云、李明豪、毕茜为主席;
提名委员会:张桥云为主席,谢文辉、胡淳、李明豪、李嘉明为主席;
薪酬委员会:李嘉明为主席,隋军、辜校旭、李明豪、毕茜为主席;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毕茜为主席,张培宗、殷祥林、李明豪、李嘉明为主席;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谢文辉为主席,胡淳、殷祥林、李嘉明、毕茜为主席;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张培宗为主席,殷祥林、辜校旭、张桥云、李明豪为主席。
本行独立董事宋清华先生的辞职自本次调整完成后生效。详见本行于202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二、关于审议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胡淳女士因相关关系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有效投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77 简称证券: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32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金融”)的综合信用额度为15亿元,信用期为1年。
2. 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对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对长安汽车金融行业的综合信用额度为15亿元,信用期限为1年。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相关交易应在本行相关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安汽车金融20%的股权,对其产生重大影响。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安汽车金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径下的关联方。本行关联交易金额占审计集团2022年底净资产的1%以上,未达到5%。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不得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长安汽车金融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476、843.1002万元的法定代表人叶宇昕,是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002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28-1、29-1。主营业务为汽车信贷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底,长安汽车金融总资产744.83亿元,总负债649.56亿元,净资产95.27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39.34亿元,净利润11.36亿元。截至2023年6月底,长安汽车金融总资产717.02亿元,总负债615.74亿元,净资产101.28亿元;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15亿元,净利润6.0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授信后拟定业务的定价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业务原则和“一般业务条款”或更好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的正常业务,定价合理,符合监管要求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准确识别和定义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按照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措施提交董事会审查,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对长安汽车金融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的类似交易条件,符合商业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或更好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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