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2版)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58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盛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1,405,649股,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130,693股,盛泰投资及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分别持有华鼎投资92%、8%股权,华鼎投资董事王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6,635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盛泰投资、华鼎投资、张子燕先生、王晓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盛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泰投资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盛泰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担保物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盛泰投资的股份质押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52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5亿元(含1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5亿元(含1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对于本次投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5亿元(含1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15亿元(含115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3、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4、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15亿元(含1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对公司投资者有利。
五、备查文件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56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其中唐朱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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