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14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应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1,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20.7元/股,回购股份期为股东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12个月,实际股份回购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8月15日在创业板指数定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示序号:2022-058)。
一、初次回购公司股份实际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必须在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所发生的隔日予以公告。现就企业初次回购股份情况和复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8月17日,企业实行了初次复购,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初次回购股份数量达到153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占比0.0076%,成交最少价格是13.88元/股,成交最大价格是13.94元/股,收取的总额金额为212,974.00 元(没有提成、过户费用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公司回购策略的规定。
二、别的表明
(一)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本次执行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8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30,431,107 股。企业每5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即7,607,776 股)。
3、企业未能以下股票交易时间开展回购股份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后小时之内;
(3)股价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二)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盘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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