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认股权证编码:360035
● 认股权证通称:中国银行优4
● 每一股认股权证发放现金股息rmb4.35元(税前工资)
● 最终买卖日:2023年8月25日
● 证券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
● 除权除息日:2023年8月28日
● 股利分配派发日:2023年8月29日
一、根据第四期地区优先股股息发放策略的董事会会议状况
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称“行内”)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受权股东会按照发售合同约定,宣派和付款所有此次地区优先股股息。此次第四期地区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编码:360035;认股权证通称:中国银行优4)股利分配发放计划方案早已行内2023年4月28日举行的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股东会决议公示已发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行内网址(www.boc.cn)。
二、第四期地区优先股股息发放计划方案
1.计算利息期内: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
2.最终买卖日:2023年8月25日
3.证券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
4.除权除息日:2023年8月28日
5.股利分配派发日:2023年8月29日
6.派发目标:截止到2023年8月28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行内整体第四期地区优先股。
7.派发额度:依照第四期地区优先股票面股票收益率4.35%测算,每一股认股权证发放现金股息rmb4.35元(税前工资)。以第四期地区认股权证投放量2.7亿股为基准,行内此次发放现金股息总共rmb11.745亿人民币(税前工资)。
8.缴税状况:针对境内居民公司股东(含投资者),其现金股息企业所得税对其自行申报交纳,行内向每一股认股权证具体发放现金股息rmb4.35元。公司股东现金股息企业所得税的交纳,根据相关规定实行。
三、第四期地区认股权证分红派息计划方案实施细则
行内第四期地区优先股的现金股息由行内向优先股派发。
四、咨询方式
联络单位:行内董事长助理部
手机:(8610)66592638
详细地址:我国北京西城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100818
特此公告
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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