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承销商、单独董事和监事会均发布了赞同的建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4)。
公司本次广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还款日为2023年9月17日。
2023年6月1日,企业将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人民币提早偿还至募资专户,此笔资产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6)。
2023年7月13日,企业将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人民币提早偿还至募资专户,此笔资产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9)。
2023年8月17日,企业将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9,000.00万人民币提早偿还至募资专户,此笔资产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
截止本公告日,企业已经将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0万人民币全额的提早偿还至募资专户,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
企业已经将以上募资的偿还情况通知了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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