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7件,金额合计为5,479.28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99%,达到披露标准。
上述案件中,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案件共计12件,金额合计为3,137.22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件,金额合计为195.40万元;公司作为被告且公司提起反诉的案件1件,金额为2,146.66万元。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汇总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多数案件公司系作为原告或申请人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等。对于公司的历史坏账公司成立专项部门全力处理,对涉及的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积极追讨,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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