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施延军、施雄飚、薛长煌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金字火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18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公司股东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方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方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9,13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023年7月27日,施延军减持股份总数达1%,企业公布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9)。
前不久,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3年8月7日一2023年8月11日,施雄飚及薛长煌总计减持股份总数978.7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止到2023年8月11日,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减持股份总数1956.7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00%,高管增持数量和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减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达1%的现象
二、股东减持数量和时间过半的现象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三、其他一些表明
1.此次高管增持未违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亦没有违背公司股东股权锁住及高管增持有关约定的状况。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
3.此次方案高管增持公司股东并不属于企业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4.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股份减持规划的工作进展,催促以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
四、备查簿文档
施延军、施雄飚及薛长煌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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