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原股东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H.K.) Limited(以下简称“TBP”)、原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锦穗”)向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巽顺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6日,巽顺投资与海南锦穗、TBP分别签署《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1》”)、《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H.K.) Limited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2》”),约定海南锦穗、TBP分别向巽顺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7,000,000股、11,601,12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7.65%,转让价格为4.4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26,130,95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完成的相关情况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23年8月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8月10日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巽顺投资、海南锦穗以及TBP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TBP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股东;海南锦穗持有公司股份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巽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601,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巽顺投资于2023年6月16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旭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作为郑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郑旭先生保持一致,有效期24个月。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截至本公告日,海南锦穗及TBP严格履行在公司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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