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非公司关联方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自审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每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单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三、决策程序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开展业务。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 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5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发展,强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陈冰清先生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冰清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陈冰清简历
陈冰清,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品钛(PINTEC)集团合伙人、高级副总裁;企乐汇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麦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赣州爱信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神铁二号线(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陈冰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冰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冰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5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津贴制度》的规定向监事进行薪酬发放,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每月10,000元;内部监事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公司对内部监事除发放监事津贴外,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另行发放薪酬。监事会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关联监事萨殊利、高辉回避表决。鉴于监事回避表决人数超出监事会半数,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4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积极适应市场经营环境形势,确保战略举措的进一步落实与达成,提升组织管理效能,同意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津贴制度》的规定向董事进行薪酬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月10,000元,内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公司对内部董事除发放董事津贴外,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另行发放薪酬,其他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津贴。董事会2022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高管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方案,并同意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组织绩效指标框架内,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职责分工,确定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在本绩效考核周期结束后,组织对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孔令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发展,强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陈冰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1年。董事会同意在上述审批的额度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开展上述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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