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甬兴证券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贾佑龙先生、赵江宁先生。现因贾佑龙先生即将退休,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甬兴证券委派张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贾佑龙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寅先生、赵江宁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对贾佑龙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张寅先生简历
张寅,保荐代表人,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法学硕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了朗迪集团IPO项目、先锋新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朗迪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旗滨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千玉琉璃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杰特新材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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