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名义向企业整体执行董事传出,依据事宜紧急状况,必须股东会立刻作出决议,大会于2023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传签的合同方法举办,决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在下午15:00。企业监事会成员7人,具体参加股东会7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所形成的决定真实有效。经所有出席会议执行董事用心探讨,会议审议从而形成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决议状况: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0票逃避;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及募资具体应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公司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以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工程项目的募资集中化储放管理与应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81103010124000555683) 里的募资利息账户余额(主要额度以转走日为标准)把全部拷贝到至新成立的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资彻底转走后,企业将销户原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后,企业将和光大银行、承销商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企业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承销商发布了赞同的审查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在规定书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簿文档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高新科技 公示序号:2023-052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名义向企业整体公司监事传出,大会于2023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传签的合同方法举办,决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在下午15:00。企业监事会成员3人,具体参加职工监事3人,分别是:李振床老先生、仇陈卫民老先生、郭大柱老先生。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所形成的决定真实有效。经所有出席会议公司监事用心探讨,会议审议从而形成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决议状况: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0票逃避;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及募资具体应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公司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以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工程项目的募资集中化储放管理与应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81103010124000555683)里的募资利息账户余额(主要额度以转走日为标准)把全部拷贝到至新成立的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资彻底转走后,企业将销户原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后,企业将和光大银行、承销商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益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企业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在规定书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备查簿文档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高新科技 公示序号:2023-053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企业变更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9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承销商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投证券”)出具了很明确的审查建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3154号)允许申请注册,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18,23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32.54元,募资总额为rmb593,204,200.00元,扣减有关发行费rmb65,275,986.43元(未税)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527,928,213.57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0]第ZI10695号)认证,募资净收益已经在2020年12月15日所有及时。企业对于该募资采用专用账户存储系统,并和开户行、承销商中投证券各自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与管理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企业开设了募资重点帐户,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管理方法,并与执行募投项目全资子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及承销商中投证券各自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7月31日,有关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存放情况如下:
注:以上账户余额不包含募资现金管理业务拥有并未到期投资理财产品。
三、拟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状况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及募资具体应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公司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以企业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募资集中储放管理与应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81103010124000555683) 里的募资利息账户余额(主要额度以转走日为标准)把全部拷贝到至新成立的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资彻底转走后,企业将销户原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后,企业将和光大银行、承销商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企业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四、此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审批流程及建议
(一)股东会决议状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允许企业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以企业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募资集中储放管理与应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81103010124000555683) 里的募资利息账户余额(主要额度以转走日为标准)把全部拷贝到至新成立的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资彻底转走后,企业将销户原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后,企业将和光大银行、承销商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企业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二)职工监事决议情况和建议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益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企业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独董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布单独建议如下所示:公司本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益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此次变动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行,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批流程,不会有更改或者变相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状况。
由此,允许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四)承销商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南凌高新科技此次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宜早已董事会和职工监事表决通过,独董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核决策制定,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事项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会有更改募资的看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承销商允许企业变更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宜。
五、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 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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