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3年8月1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退市可转债自交易所摘牌后至挂牌期间不得实施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挂牌后需重新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已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申请,摘牌前未实施完成的,需待可转债在股转公司挂牌后重新提交操作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
3、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事项(第四年利息,票面利率为1.5%)存在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34号),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ST搜特、搜特转债
3、证券代码:002503、128100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年7月21日
5、摘牌日期:2023年8月11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9.1.14条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关于聘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主办券商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出登记,办理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报送退市板块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等。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等市场参与主体负责退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登记结算,并办理股票及可转债重新确认、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
3、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4、传真:0769-81333508
5、电子邮箱:syt@celucasn.com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