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吉林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经第九届股东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余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2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64)。
公司已经实际应用11,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内,对投资展开了合理安排和应用,没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并没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营运资金状况良好。
2023年8月8日,企业将这些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万余元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笔资产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企业已经将以上募资的偿还状况告诉了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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