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视出货量同比增长14.41%,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业务量整体增长,出货量同比增长44.34%(其中,智能交互平板出货量同比下降32.33%;专业类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117.37%;创新类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127.12%),部品销售业务营收同比增长8.59%。研发投入2.8亿,同比增长9.80%。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我司产品大部分采用成本加成模式,毛利率相对稳定,终端价格受原材料价格扰动,可及时传导,也会有滞后,具体终端售价会根据市场销售策略、市场环境而定,致使收入会与原材料价格同向波动。
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同时加大智能交互产品的推广力度,推进创新类显示产品的快速发展,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创新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9,119.9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9,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741.13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8,5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9,9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2,290.7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一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一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62,000.00万元,占前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1.0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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