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对象:公司的全资及参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9,023.30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207.45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是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2023年7月,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合计17,911.82万元,解除担保金额合计76,187.39万元;公司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参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1,900.00万元,解除担保金额3,145.00万元。新增及解除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已经考虑汇率变动因素。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395,472.48万元(预计 2023 年新增担保 240,000 万元),同意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44,456.25万元(预计 2023 年新增担保 70,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的期限自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13号)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30号)。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科技楼
2.注册资本:1亿元
3.法定代表人:杨治国
4.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白银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等;一般项目:金属矿石及金属材料销售等
5.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8日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1,886.83万元,负债总额117,746.52万元,净资产4,140.3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2,411.03万元,实现净利润708.96万元(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1,753.98万元,负债总额106,896.11万元,净资产4,857.86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2,771.32万元,实现净利润717.55万元(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对象:参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8%)
1.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2108号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主营业务:电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5.成立时间:2018年6月13日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7,787万元,负债总额325,768万元,净资产142,01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9,496万元,实现净利润27,484万元(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3,945.05万元,负债总额285,630.60万元,净资产138,314.45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3,212.80万元,实现净利润-3,707.1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17,911.82万元
(二)担保对象:参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1,90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主要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担保,对于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拥有控制权,对于参股子公司,公司是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有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白银有色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主要是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白银有色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对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是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有反担保措施,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白银有色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214,230.75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09%。其中,白银有色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39,023.30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4%;白银有色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75,207.45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5%。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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