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中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五次临时性会议报告各种材料于2023年7月19日以邮件方法送到整体执行董事,大会于2023年7月24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由老总周彦老先生组织,例会应参与决议执行董事9名,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9名,企业整体公司监事、一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大会的集结、举办符合规定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经整体与会董事用心决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一决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的议案》
股东会允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22本年度经营效益完成状况,对高管人员的盈利和业绩考核进行评估,根据评定结论及任职时间派发高管人员2022本年度薪资。
决议结论: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股东会允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各高管人员2023本年度运营绩效指标,并受权老总与管理层组员各自签署《经营业绩责任书》。
决议结论: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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