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57号远望楼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方永义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波女士出席会议;高管刘斌先生、董事候选人远藤智先生、古头泰则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根志华先生、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田中利朗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01、1.02、2.0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卓颖、赵明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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