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7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8%,通过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通过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54,2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1%。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2,86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0.56%。
●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1,5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6%。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8,860,000股,占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3.16%。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王壮鹏先生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通知,获悉王壮鹏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0 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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