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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期后(2023年半年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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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物:土地使用权【产权编号: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1381号、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1378号】;【苏(2021)泗阳县不动产权第0006646号、苏(2021)泗阳县不动产权第0006384号)】;徐州新城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2(扬中市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新城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债务人并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5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新城控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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