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3-043
金字火腿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1%
减持计划时间和数量超过一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施延军、施雄彪、薛长煌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4月18日,金字火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减持5%以上股东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3-020)。股东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彪、薛长煌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6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6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不超过39、13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023年7月27日,施延军减持股份1%,公司披露了《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1%的公告》(公告号:2023-03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彪、薛长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书》。2023年8月7日12023年8月11日,施雄彪和薛长煌共减持97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2023年8月11日,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减持股份19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股份和减持计划时间已超过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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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数量及时间超过一半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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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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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没有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合理投资。
四、备查文件
施延军、施雄彪、薛长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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