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号:2023-055
江苏阳光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阳光”)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2、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解除质押103、896、000股,继续质押103、89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3%。质押后,郁琴芬累计质押144、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00%。
● 截至本公告日,余琴芬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阳光集团、孙宁玲女士共持公司股份480、100、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合并质押股份456、53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9%,占公司总股本的25.60%。请注意相关风险。
2023年8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余琴芬关于解除股权质押和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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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当日重新质押。
二、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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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股份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如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郁琴芬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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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质押和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为零,冻结股份为23、56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年内到期的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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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的资金偿还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自有资金、投资收入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控股股东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风险可控,无清算风险或强制清算,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如有清算风险,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额外保证金、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处理上述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质押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期还款资金来源
郁琴芬女士的质押用于业务需求。郁琴芬女士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的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5.控股股东的信用状况
(1)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业务;二级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业务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织物纺织加工;纺纱加工;织物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清洁、清洁和消毒服务;服装研发;服装制造;针织和原材料销售;服装批发;服装零售;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医疗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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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截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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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到目前为止,阳光集团还没有发行债券。
8.阳光集团不存在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9.阳光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无偿债风险。
10.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交易
公司与阳光集团2022年的关联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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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与公司有关联担保,对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关业务没有侵犯上市公司利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阳光集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约16.5亿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阳光集团提供4万元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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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押风险评估。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主要用于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额外担保。非主要担保不存在强制清算的风险。它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如有清算风险,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员将采取措施处理上述风险,包括额外存款、质权人认可的担保和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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