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8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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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周小兵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金文慧因公出差未出席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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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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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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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齐鹏帅、陆伟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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