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少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拟减少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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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监事王明舟持有股份 2022年9月27日,其他高管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于2022年9月27日终止锁定并上市。
2、以上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3年8月7日收盘后总股本328、384、621股计算,公司非公开发行40、298、507股登记仍在办理中,下同。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自身资金需要,上述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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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过程中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果公司在减持过程中发生股份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减持数量将根据股份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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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监事王明舟在IPO前持有公司769950股,其他方式获得239085股。2017年,股权以资本公积金分配给全体股东 0.3 股。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是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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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董事、监事是否就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监事王明舟先生在公司IPO中做出承诺: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回购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上述12个月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变更;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年转让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3)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
张迅雷、秦毅、徐荣斌、于汝文、吴红英、宋超江等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变更;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3)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由上述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要独立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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