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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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汇添富纯债LOF。
2、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期)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的20%。如果基金合同生效不到3个月,则不得进行收益分配。
2 其它与股息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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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约定:场外基金股份的收益分配方式有两种:现金股息和股息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股息或自动将现金股息转换为基金股份再投资;投资者不选择的,默认收益分配为现金股息;场内基金股份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股息,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股息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的权益分配程序和其他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修改基金销售网点的股息方式(仅限场外基金份额)。本次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公司确认股息方式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或想修改股息方式,请务必在股权登记日前(不包括当天)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股息方式。
登记机构可以在股权登记日受理股息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未来的收入分配有效,而对收入分配无效。
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股息方式。如果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该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股息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立的股息方式。
如果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汇天富直销中心的基金,不同的交易账户可以设置不同的股息方式。修改交易账户的股息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户的股息方式。
3、股权登记日通过现场交易购买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通过现场交易出售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通过现场和场外申请购买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通过现场和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4、本基金在股权分配期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01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本基金将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停牌一小时,上午10:30恢复交易。
6、基金收益分配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投资收益。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汇天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2)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
(3)汇天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汇天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的基金销售机构信息表)。
汇天府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教育,提醒投资者正确认识基金投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做理解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汇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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