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两份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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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二、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是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不会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专利的获得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性能和产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技术;有利于公司巩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发明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股东大会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3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8月1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2023年8月15日15:在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雄涛股份大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
1、共有32名股东(代理人)出席了股东大会,共有126、988、1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05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124、108、7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3019股%。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26名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代表2879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94%。
2、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共31人,代表2.879、8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95。%。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的要求、《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权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6、420、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533股份%;反对5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312、577股,占出席会议的80.3012股份%;反对5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6085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785、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0531股份%;反对1、19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949%;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677、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8.247股%;反对1、19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1.650股%;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1.2409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4.1 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2 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3 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4 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1.2409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5 审议通过“发行数”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6 审议通过“限售期”
投票结果:同意125、469、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8038股份%;反对1.5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62%;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60、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7.2547股份%;反对1.5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2.7453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7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投票结果:同意125、470、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8048股份%;反对1.5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2%;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62、177股,占出席会议的47.298股%;反对1、5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2.7002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8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动利润安排”
投票结果:同意125、822、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0824股份%;反对1、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7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714、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9.5365股份%;反对1,165,3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40.4635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09 审议通过“上市地”
投票结果:同意125,470,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8048股%;反对1.5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2%;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62、177股,占出席会议的47.298股%;反对1、5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2.7002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10 审议通过“本发行决议有效期”
投票结果:同意125、470、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8048股份%;反对1.5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2%;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62、177股,占出席会议的47.298股%;反对1、5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2.7002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6、《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1.2409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1.2409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764、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0366股份%;反对1、223、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963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656、511股,占出席会议的57.5202股份%;反对1、223、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2.4798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9、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10、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41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7591%;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240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304、111股,占出席会议的45.2836股份%;反对1、57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4.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6,406,71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99.54222股份%;反对5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投票:同意298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9.8116股%;反对57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0.0981%;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2、《关于修订的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4712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4712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4712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4712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6、《关于修订的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4712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1.4712股%;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5、11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5267股份%;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4712股份%;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5.0350股份1008股和966股%;反对1、868、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4.8747%;弃权2.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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