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5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鹿山路 348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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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曲晓华(XIAOHUA QU)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晓明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含冰(Han Bing Zhang)这位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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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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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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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修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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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光伏产业链扩建及配套项目投资建设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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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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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特别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议案4、提案5是一项特别决议,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提案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赵丹妮律师,江雨达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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