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2023年7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0股。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回购价格不得超过22.15元/股(含),回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并在披露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如果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被取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公布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0股。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要求,及时实施股份回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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