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新疆新石、新疆恒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1月4日,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到期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3-003)。公司股东新疆新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新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5006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公司股东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7.6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此外,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发行股份、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股份变动,上述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新石、新疆恒厚发布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书》。截至2023年7月31日,新疆新石、新疆恒厚的上述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新疆新石、新疆恒厚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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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的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新疆新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4.52元/股135.31元/股。
新疆恒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4.81元/股135.17元/股。
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森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森润持有公司股份0股。)、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瑞森持有0股股份。),共持有公司股份36、274、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自2023年7月26日起,新疆新石、新疆恒厚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披露了《简式股权变更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未减少,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31、836、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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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违反上述规定。
2、减持计划已按有关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无违规行为。
3、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和价格不违反新疆新石、新疆恒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中的相关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包括延长锁定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包括延长锁定期),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新疆新石、新疆恒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新疆新石、新疆恒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未来的可持续经营。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疆新石、新疆恒厚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减持计划实施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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