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控股股东持有322、416、869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1%。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后,傲农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5、686、106股,占公司股份数的7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9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5、479、2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11%。本次股份质押后,吴有林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3、908、4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03%和10.7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傲农投资、吴友林先生及其协同行动人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裕泽投资”)、吴有才先生、傅心峰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共质押公司股份354、314、306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股份的76.01%,占公司总股本的40.68%。
1、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情况
福建奥农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最近收到控股股东奥农投资的通知,实际控制人吴友林先生解除了部分股份的质押和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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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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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林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奥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吴友林先生及其配偶的合伙企业。吴友才是吴友林的弟弟,傅心峰和张明浪是吴友林的姐夫,郭庆辉是吴友林的姐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吴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互为一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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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及其协议行动人吴友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裕泽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质押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以上。
1、傲农投资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8,58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3.68%,占公司总股本的12.47%,相应的融资余额为51496万元;傲农投资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2.8万股,占公司股份的10.17%,占公司总股本的3.77%,相应的融资余额为12。000万元。
吴友林先生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8,208,490股,占公司股份的55.18%,占公司总股本的6.68%,相应的融资余额为24,159.27万元;吴友林先生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万股,占公司股份的9.48%,占公司总股本的1.15%,相应的融资余额为4。000万元。
裕泽投资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719、710股,占公司股份的62.56%,占公司总股本的2.49%,相应的融资余额为7100万元;裕泽投资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资金的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息、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没有清算风险。如有清算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犯公司利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2)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影响公司的稳定控制、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
(3)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履行绩效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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